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삼국사기(三國史記) 원본 – 제 48편

올드코난 2010. 6. 3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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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史記 第四十八

 

列傳 第八 (向德 聖覺 實兮 勿稽子 百結先生 劍君 金生 率居 孝女知恩 薛氏 都彌)

 

向德 態川州板積鄕人也 父名善 字潘吉 天資溫良 鄕里推其行 母則矢其名 向德亦以孝順爲時所稱 天寶十四年乙未 年荒民饑 加之以疫  父母飢且病 母又發 皆濱於死 向德日夜不解衣 盡誠安慰 而無以爲養   肉以食之   皆致之平安 鄕司報之州 州報於王 王下敎 賜租三百斛 宅一區 口分田若干 命有司 立石紀事 以標之 至今人號其地云孝家

 

聖覺 菁州人 史矢其氏族 不樂世間名官 自號爲居士 依止一利縣法定寺 後歸家養母 以老病難於蔬食 割股肉以食之 及死 至誠爲佛事資薦 大臣角干敬信- 周元等 聞之國王 以熊川州向德故事 賞近縣租三百石

論曰 宋祁唐書云 善乎韓愈之論也 曰父母疾烹藥餌 以是爲孝 未聞毁支體者也 苟不傷義 則聖賢先衆而爲之 是不幸因而且死 則毁傷滅絶之罪有歸矣 安可旌其門以表異之 雖然委巷之陋 非有學術禮義之資 能忘身以及其親 出於誠心 亦足稱者 故列焉 則若向德者 亦可書者乎

實兮 大舍純德之子也 性剛直 不可屈以非義 眞平王時爲上舍人 時下舍人珍堤 其爲人便  爲王所嬖 雖與實兮同寮 臨事互相是非 實兮守正不苟且 珍堤嫉恨 屢讒於王曰 實兮無智慧多膽氣 急於喜怒 雖大王之言 非其意則憤不能已 若不懲艾 其將爲亂 蓋黜退之 待其屈服而後用之 非晩也 王然之 謫官  或謂實兮曰 君自祖考以忠誠公材聞於時 今爲 臣之讒毁 遠官於竹嶺之外 荒僻之地 不亦痛乎 何不直言自辨 實兮答曰 昔屈原孤直爲楚  李斯盡忠爲秦極刑 故知 臣惑主 忠士被斥 古亦然也 何足悲乎 遂不言而往 作長歌見意

勿稽子 奈解尼師今時人也 家世平微 爲人倜  少有壯志 時八浦上國同謀伐阿羅國 阿羅使來請救 尼師今使王孫 音率近郡及六部軍往救 遂敗八國兵 是役也 勿稽子有大功 以見憎於王孫 故不記其功 或謂勿稽子曰 子之功莫大而不見錄 怨乎 何怨之有 或曰 蓋聞之於王 勿稽子曰 矜功求名 志士所不爲也 但當勵志以待後時而已 後三年骨浦-柒浦-古史浦三國人 來攻竭火城 王率兵出救 大敗三國之師 勿稽子斬獲數十餘級 及其論功 又無所得 及語其婦曰 嘗聞爲臣之道 見危則致命 臨難則忘身 前日浦上-竭火之役 可謂危且難矣 而不能以致命忘身聞於人 將何面目以出市朝乎 遂被髮携琴 入師 山不反

百結先生 不知何許人 居狼山下 家極貧 衣百結若懸  時人號爲東里百結先生 嘗慕榮啓期之爲人 以琴自隨 凡喜怒悲歡不平之事 皆以琴宣之 歲將暮    其妻聞杵聲曰 人皆有粟  我獨無焉 何以卒歲 先生仰天嘆曰 夫死生有命 富貴在天 其來也不可拒 其往也不可追 汝何償乎 吾爲汝作杵聲以慰之 乃鼓琴作杵聲 世傳之名爲 

劍君 仇文大舍之子 爲沙梁宮舍人 建福四十四年丁亥秋八月 隕霜殺諸穀 明年春夏大飢 民賣子而食 於時宮中諸舍人同謀 盜唱 倉穀分之 劍君獨不受 諸舍人曰 衆人皆受 君獨却之 何也 若嫌小 請更加之 劍君笑曰 僕編名於近郞之徒 修行於風月之庭 苟非其義 雖千金之利 不動心焉 時大日伊 之子爲花郞 號近郞 故云爾 劍君出至近郞之門 舍人等密義 不殺此人 心有漏言 遂召之 劍君知其謀殺 辭近郞曰 今日之後 不復相見 郞問之 劍君不言 再三問之 乃略言其由 郞曰 胡不言於有司 劍君曰 畏己死 使衆人入罪 情所不忍也 然則蓋逃乎 曰彼曲我直 而反自逃 非丈夫也 遂往 諸舍人置酒謝之 密以藥置食 劍君知而强食 乃死 君子曰 劍君死非其所 可謂輕泰山於鴻毛者也

金生 父母微 不知其世系 生於景雲二年 自幼能書 平生不攻他藝 年踰八十 猶操筆不休 隷書-行草皆入神 至今往往有眞蹟 學者傳寶之 崇寧中 學士洪灌隨進奉使入宋 館於  時翰林待詔楊球-李革奉帝勅至館 書圖簇 洪灌以金生行章一卷示之 二人大駭曰 不圖今日得見王右軍手書 洪灌曰 非是 此乃新羅人金生所書也 二人笑曰 天下除右軍 焉有妙筆如此哉 洪灌屢言之 終不信 又有姚克一者 仕至侍中兼侍書學士 筆力 得歐陽率更法 雖不及生 亦奇品也

率居 新羅人 所出微 故不記其族系 生而善畵 嘗於皇龍寺壁畵老松 體幹鱗  枝葉盤屈 烏鳶燕雀 往往望之飛入 及到  而落 歲久色暗 寺僧以丹靑補之 烏雀不復至 又慶州芬皇寺觀音菩薩 晉州斷俗寺維麾像 皆其筆蹟 世傳爲神畵

孝女知恩  部百姓連權女子也 性至孝 少喪父 獨養其母 年三十二 猶不從人 定省不離左右 而無以爲養 或傭作或行乞 得食以飼之 日久不勝困憊 就富家請賣身爲婢 得米十餘石 窮日行役於其家 暮則作食歸養之 如是三四日 其母謂女子曰 向食 而甘 今則食雖好 味不如昔 而肝心若以刀刃刺之者 是何意耶 女子以實告之 母曰 以我故使爾爲婢 不如死之速也 乃放聲大哭 女子亦哭 哀感行路 時孝宗郞出遊見之 歸請父母 輸家粟百石及衣物予之 又償買主以從良 郞徒幾千人各出粟一石爲贈 大王聞之 亦賜租五百石-家一區 復除征役 趙炳舜本作 〕 以粟多恐有剽竊者 命所司差兵番守 標榜其里 曰孝養坊 仍奉表歸美於唐室 孝宗時第三宰相舒發翰仁慶子 少名化達 王謂雖當幼齒便見老成 卽以其兄憲康王之女妻之

薛氏女 栗里民家女子也 雖寒門單族 而顔色端正 志行修整 見者無不歆艶 而不敢犯 眞平王時 其父年老 番當防秋於正谷 女以父衰病不忍遠別 又恨女身不得侍行 趙炳舜本作代 徒自愁悶 沙梁部少年嘉實 雖貧且  而其養志貞男子也 嘗悅美薛氏 而不敢言 聞薛氏憂父老而從軍 遂請薛氏 趙炳舜本作詣 僕雖一懦夫 而嘗以志氣自許 願以不肖之身 代嚴君之役 薛氏甚喜 入告於父 父引見曰 聞公欲代老人之行 不勝喜懼 思所以報之 若公不以愚陋見棄 願薦幼女子 以奉箕  嘉實再拜曰 非敢望也 是所願焉 於是嘉實退而請期 薛氏曰 婚姻人之大倫 不可以倉猝 妾旣以心許 有死無易 願君赴防 交代而歸 然後卜日成禮 未晩也 乃取鏡分半 各執一片 云此所以爲信 後日當合之 嘉實有一馬 謂薛氏曰 此天下良馬 後必有用 今我徒行 無人爲養 請留之以爲用耳 遂辭而行 會國有故 不使人交代 淹六年未還 父謂女曰 始以三年爲期 今旣踰矣 可歸于他族矣 薛氏曰 向以安親故 强與嘉實約 嘉實信之 故從軍累年 飢寒辛苦 況迫賊境 手不釋兵 如近虎口 恒恐見  而棄信食言豈人情乎 終不敢從父之命 請無復言 其父老且  以其女壯而無伉儷 欲强嫁之 潛約婚於里人 旣定日引其人 薛氏固拒 密圖遁去而未果 至廐見嘉實所留馬 太息流淚 於是嘉實代來 形骸枯槁 衣裳藍縷 室人不知 謂爲別人 嘉實直前 以破鏡投之 薛氏得之呼泣 父及室人失喜 遂約異日相會 與之偕老

都彌 百濟人也 雖編戶小民 而頗知義理 其妻美麗 亦有節行 爲時人所稱 蓋婁王聞之 召都彌與語曰 凡婦人之德 雖以貞潔爲先 若在幽昏無人之處 誘之以巧言 則能不動心者鮮矣乎 對曰 人之情不可測也 而若臣之妻者 雖死無貳者也 王欲試之 留都彌以事 使一近臣 假王衣服馬從 夜抵其家 使人先報王來 謂其婦曰 我久聞爾好 與都彌博得之 來日入爾爲宮人 自此後爾身吾所有也 遂將亂之 婦曰 國王無妄語 吾敢不順 請大王先入室 吾更衣乃進 退而雜飾一婢子薦之 王後知見欺 大怒 誣都彌以罪  其兩眸子 使人牽出之 置小船泛之河上 遂引其婦 强欲淫之 婦曰 今良人已失 單獨一身 不能自持 況爲王御 豈敢相違 今以月經 渾身汚穢 請俟他日薰浴而後來 王信而許之 婦便逃至江口 不能渡 呼天慟哭 忽見孤舟隨波而至 乘至泉城島 遇其夫未死 掘草根以喫 遂與同舟 至高句麗 山之下 麗人哀之  以衣食 遂苟活 終於羈旅

 三國史記  第四十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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