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 卷 第三十三 雜志 第二 色服 車騎 器用 屋舍 色服 新羅之初 衣服之制 不可考色 至第二十三葉法興王 始定六部人服色 尊卑之制 猶是夷俗 至眞德在位二年 金春秋入唐 請襲唐儀 玄(當作太)宗皇帝詔可之 兼賜衣帶 遂還來施行 以夷易華 文武王在位四年 又革婦人之服 自此已後 衣冠同於中國. 我太祖受命 凡國家法度 多因羅舊 則至今朝廷士女之衣裳 蓋亦春秋請來之遺制歟 臣三奉使上國 一行衣冠與宋人無異 嘗入朝尙早 立紫宸殿門 一閤門員來問 何者是高麗人使 應曰 我是 則笑而去 又宋使臣劉逵-吳拭 來聘在館 宴次見鄕粧倡女 召來上陛 指闊袖衣-色絲帶-大裙 嘆曰 此皆三代之服 不擬尙行於此 知今之婦人禮服 蓋亦唐之舊歟 新羅年代綿遠 文史缺落 其制不可루數 但粗記其可見云爾 法興王制 自太大角干至大阿餐紫衣 阿餐至級餐緋衣 竝牙笏 大奈麻-麻靑衣 大舍至先沮知黃衣. 伊飡·잡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