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史記 券 第三十八 雜志 第七 職官 上 新羅官號 因時沿革 不同其名言 唐夷相雜 其曰侍中.郞中等者 皆唐官名 其義若可考 曰伊伐찬-伊찬等者 皆夷言 不知所以言之之意 當初之施設 必也職有常守 位有定員 所以辦其尊卑 待其人才之大小 世久文記缺落 不可得핵考而周詳 觀其第二南解王 以國事委任大臣 謂之大輔 弟三儒理王設位十七等 自是之後 其名目繁多 今採其可考者 以著于篇 大輔 南解王七年 以脫解爲之 儒理王九年置十七等 一曰伊伐찬(或云伊罰干 或云于伐찬 或云角干 或云角粲 或云舒發翰 或云舒弗한) 二曰伊尺찬(或云伊찬) 三曰잡찬(或云잡判 或云蘇判) 四曰波珍찬(或云海干 或云破彌干) 五曰大阿찬 從此至伊伐찬 唯眞骨受之 他宗則否 六曰阿찬(或云阿尺干 或云阿粲) 自重阿찬至四重阿찬 七曰一吉찬(或云乙吉干) 八曰沙찬(或云薩찬 或云沙돌干) 九曰級伐찬(或云級찬 或云..